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卫生局委托,对洛阳市洛龙区卫生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卫生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洛龙【2014】092号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全自动
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凝因子分析仪、
尿液分析仪。
二标段:新生儿
经皮黄疸测试仪、多参数
心电监护仪、电子
胎心监护仪、
射频热凝器、15导
心电图机、
骨质增生治疗仪、全自动
洗片机、
微波治疗仪、微量元素检测仪、煎药包装一体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有与所投产品相符的经营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销售类似医疗设备的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新区古城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中和花园4号楼2单元30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招标文件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
5、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留存)。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卫生局
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53313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01891 0379-65550396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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